以自有資金投資、企業(yè)管理信息咨詢、商務信息咨詢、經濟信息咨詢,受銀行委托對信貸逾期客戶及信用卡透支戶進行提醒、通知、催告服務,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,從事非融資性擔保業(yè)務、訴訟保全擔保、投標擔保、預付款擔保、工程履約擔保、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(以上未經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批準,不得從事吸收存款、融資擔保、代客理財等金融業(yè)務);計算機網絡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轉讓;房地產營銷策劃;汽車銷售(不含三輪車、四輪代步車);車輛事務代理(不含保險業(yè)務);經營其他無需行政審批即可經營的一般經營項目。